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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服务内容

1、人事档案委托管理

2、提供学历、经历、婚姻公证等证明

3、背景调查

4、其他各类人事相关证明出具

 
政策法规
·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(全文)
·(日文版)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
·(英文版)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
·上海市人才流动条例
 
相关链接及机构
·上海市委组织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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问题:你好,收到微信上的管理费续缴费通知,公司抬头:上海经营者人才服务有限公司 税号:1001258229300405889 开户行:工行上海市不夜城支行。请问这个是你们的官方账号吗?谢谢
回复: 你好!我们是上海经营者人才服务有限公司,你所提到的银行账号是我们公司新的银行账号。你可以放心的汇款到这个银行账号上。有问题可以直接打电话:51001855-825
 
问题:黄老师您好!我的档案由已经调入贵处,请问办理《申报户口证明信》的工作时间是什么时候?
回复: 请留下您的联系方式,或直接联系021-51001855转825分机黄老师
 
问题:老师,今年档案户籍管理费续费的费用是多少呢?我今年没有收到续费短信噢
回复: 已发送短信到您的手机
 
问题:收到短信通知续费,但是汇款账户是:上海市经营者服务有限公司,,开户行:中国银行上海市恒丰路支行,账号:435164213654,这是真的吗?
回复: 档案户籍续费:请联系021-52367387或51001855转270分机,汇款名称:上海市经营者服务有限公司,开户行:中国银行上海市恒丰路支行,账号:435164213654,汇款请备注身份证或手机号或档案号或户口号。汇款后,请将汇款凭证复印后写上您的姓名,身份证,发票抬头,通信地址和邮编 我们将会以挂号信的方式邮寄发票给您。
 
问题:请问月中离职,当月工资如何计算? 是按30天还是21.75天呢?
回复: 您好!当月实际税前工资等于月工资总额除于21.75再乘于当月实际出勤天数。
 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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